畢業學分認列同意書(110學年度適用)
說明:
1.
博士生修習本校非本所開設之碩博合開或博士班開設課程,經指導教授或所長書面同意認列畢業選修學分計算。
2.檢附修課成績單
長庚大學企業管理研究所畢業學分認列同意書_1100112修訂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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